
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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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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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55号 |
联系人 |
丁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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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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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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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09日,厂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55号。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线缆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房屋、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化工原料调剂与串换;通信电缆、光缆产品及配件的研发;通信电缆、光缆产品及配件的检验、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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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杨群、林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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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0.1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丁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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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李冰洋、杨群、王垚、王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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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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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乙酮(丁酮)、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50Hz电场、紫外辐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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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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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职业病危害项目为向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委申报。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的有关规定,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1)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9 号)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年组织接害岗位的作业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对于后续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用人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此外,用人单位应在 6 月 15 日之前(当地高温季节来临前)组织接触高温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应立即调岗,可在非高温季节调回。 (2)对于自然采光不足的光缆制造部和填充绳生产车间以及护套生产车间,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车间内照明设施进行点检,发现坏损灯具及时更换,保证工作场所照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用人单位应完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尤其是防尘口罩、防噪耳塞这类防护用品,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范围和正确的佩戴方法。所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时发放,要及时了解其损坏程度,损坏时要及时更换,以确保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都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 (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点检,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作业人员作业时防护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5)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 48 号令)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LDXP202001大连连大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第 81 页 共 81 页向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6)用人单位应在 6 月至 9 月(当地高温季节)期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高温的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车间职业卫生公告栏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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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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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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