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烟气达标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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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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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连市金普新区海青岛港兴大街500号 |
联系人 |
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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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烟气达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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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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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0万吨/年,其中催化裂化装置规模280万吨/年。装置原料组成:减压渣油67%,常压渣油33%;原料性质:密度0.925-0.935g/cm3,残碳5.2-5.6%,硫含量0.5-0.7%,氮含量1500-1800ppm;催化剂再生工艺采用贫氧两段再生,设有一氧化碳补燃和余热回收系统共计三台锅炉(F-2001A/B/C)。 该装置初始设计加工量为200万吨/年,配套2台余热锅炉F2001A/B,均为Q127/1000——43/72-3.82/450型余热锅炉(与目前A炉一致),洛阳院设计,北京锅炉厂制造,生产时两台锅炉同时运行。2001年装置扩能改造,设计加工量提高至280万吨/年,原A炉和B炉同时运行已不能满足装置大负荷运行要求,2002年增设F2001C,为QC240/860-58.4/138.6-3.8/450型余热锅炉,美国德尔塔公司设计,抚顺石油机械厂制造。C炉开工后,在A炉+C炉和B炉+C炉运行模式下,可以满足装置大负荷运行要求。 随着催化原料重质化,反再系统陆续增设一再内取热、二再外取热,反再3.5MPa饱和汽产量增加,超过A炉+C炉和B炉+C炉运行模式下外来饱和蒸汽负荷,但不能满足三台锅炉同时运行的******饱和汽需求。2016年将B炉改造为QC-230/880-150-3.6/435型锅炉,改造后余热锅炉可以满足催化装置在不同工况下的运行要求。目前装置为A+B炉的运行方式,C炉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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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杨群、崔新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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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2.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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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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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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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氨、氮氧化物、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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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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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改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设备设施泄露时,可能产生氨、氢氧化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该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范畴,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严重。 该技术改造项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法律、职业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若能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预测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职业卫生方面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在预评价报告书完成之后,建设单位应为该项目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前,职业病防护设施试运行30-180天之内,建设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该技术改造项目应在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完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拟新增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演练内容应包括演练计划、演练人员签到表、演练记录、总结以及评估。 3)该技术改造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并为劳动者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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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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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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