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肉类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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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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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连市保税区物流园区港三路7-2号 |
联系人 |
张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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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肉类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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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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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固定资产54057万元;主营业收入17880万元;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贸易咨询服务(专项审批除外)、仓储、食品加工、货运站(场)经营(集装箱中转站)、普通货运、货运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代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等为主的仓储、物流企业,隶属辽港集团,归属大连市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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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杨群、金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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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4.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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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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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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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香辛料粉尘、乙二醇、氨、噪声、手传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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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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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香辛料粉尘和噪声,设备故障时,可能产生乙二醇和氨。 该项目为肉类加工生产项目,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依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但速冻间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存在接触高毒物质的可能性,该岗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 1)在预评价报告书完成之后,建设单位应为该项目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前,职业病防护设施试运行30-180天之内,建设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拟建设项目应在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完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拟新增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演练内容应包括演练计划、演练人员签到表、演练记录、总结以及评估。 3)拟建设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并为劳动者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建设项目应按照附件中《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表》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表》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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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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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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