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大安全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130日,是专业从事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技术咨询和评审、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安全技术咨询等业务内容的服务机构,是辽宁省安监局批准的****家从事市场行为的安全生产培训服务的机构。

公司现有员工65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15人,注册安全工程师20人; 省级专家6人,省级标准化评审员20人,市级专家15人。涵盖了造修船行业、机械制造等冶金工贸八大行业以及石油化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领域,为市各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的服务。

公司秉承“诚信、服务、质量、责任、规范创新”的宗旨,受到市各企业的好评。由于公司在安全生产服务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被大连市认定为创优机构,被辽宁省安监局誉为安全培训标杆企业,也是大连市具有省级船舶专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为船舶、机械、化工、非煤矿山、建筑、冶金等行业提供高质量的安全技术服务,特别是对市船舶修造企业的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标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公司秉承着高品质安全技术服务的理念,以创新、****、进取的拼搏精神,真诚为市船舶修造等企业提供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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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红线”意识,提升全体市民安全素养,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


二、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七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

1.广泛开展动员发动工作。6月1日,在大连日报等媒体发表刘岩副市长的动员讲话,并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广泛告知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2.播放公益主题广告。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制作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并在大连市电视台、移动传媒等媒体播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播放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以及安全生产月主题。


3.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6月16日(周二),各地区、各部门、相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要求各区市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市安监局领导将分别带队,与各职能处室人员一道参加各区市县组织的咨询日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社区发放5000套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传单、宣传品等,并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工作。


4.****开展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所有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宣誓: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乘客使用安全带(“五不一确保”),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5.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并组织安全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6.集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安监局要联合有关区市县、先导区安监局和企业开展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道****通、冶金行业和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十大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7.推动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包括岗位风险识别、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大力推行岗位风险描述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通过做到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营造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8.推进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地区、各部门于5月29日之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电子版)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精心策划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在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周密安排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凝聚“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共识。


3.强化督促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也要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月促年”,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委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并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馈次数不少于1次。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有关视频和图片资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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